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是指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也泛指一个##、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相对于官方)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非物质的东西。
意识
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就比如《水浒传》中的江湖文化、侠义文化都属于民俗文化意识范畴。
研究民俗事象和理论的学科称为民俗学。“民俗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有着极其密切的亲缘关系,如考古学要借助民俗学揭开古代社会神秘的面纱,民俗学要借助考古学提供古代传承文化的实证。
瑰宝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发展现状
据《2013-2017年中国民俗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与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尽管国内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护民俗文化,但仍主要集中于非物质文化保护##制度的确立与学术界发起的“救亡图存”式的田野调查工作,而对于民俗文化的产业化开发及其在整体文化产业结构中的转化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则明显不足。老艺人人衰艺绝、老作坊推倒碾碎、老工艺失传掺假等现状层出不穷,即便是幸存的年画、皮影、剪纸等经典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也已日渐衰落。
我国所开发的文化产业,多是针对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传媒文化、时尚文化而进行,以乡土社会为主要阵地的民俗文化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俗文化产业在全国各地兴起,早已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展演制销模式以及“文艺搭台,经贸唱戏”的简单框架,初步显现出一定的规模化发展与自觉性追求。
由于总体战略的不够清晰、产业布局的混乱、产业创意力量的薄弱分散,我国民俗文化产业化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已遭遇瓶颈。
介绍
民俗学是专门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的一门科学。包含历史民俗学、理论民俗学、应用民俗学三个大的学科分支。其主要任务,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历史与当代的民俗事象,进行调查、集、整理、描述、分析和论证,探求它的本质结构、特点与社会功能,揭示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民俗学是一门帮助人们认识历史与文化、改造现实社会生活的人文科学。
民俗学(Folklore)是一门针对信仰、风俗、口传文学、传统文化及思考模式进行研究,来阐明这些民俗现象在时空中流变意义的学科。民俗学与发生在我们周围的各种生活现象息息相关。尽管人们不一定能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对整个社会具有多大的意义,他们在日常交流中所展现的一切,对文化的传播和保存起了什么样的意义和作用。但是,有关人类活动的一切细节,都可以作为民俗学者的研究对象。而且其中还包含和传达着重要的文化信息。
学术定义
关于学术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民俗学学科的发展有120多年的历史。关于“民俗”的定义不下几十种,至今还在争论不休,我们遵存哪一种?概念界定是必要的,但研究不能单纯从概念出发,要从实际出发。
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由于民俗文化的集体性,说到底,民俗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民俗文化增强了民族的认同,强化了民族精神,塑造了民族品格,集体遵从,反复演示,不断实行,这是民俗得以形成的核心要素。
民俗涉及的内容很多,直至##它所研究的疆域仍在不断的拓展,就##民俗学界公认的范畴而言,民俗包含以下几大部分:
生产劳动民俗
日常生活民俗
社会组织民俗
岁时节日民俗
人生礼仪
游艺民俗
民间观念
民间文学
宗教及巫术
婚丧嫁娶
学术争鸣
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比“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包含的内容要丰富,要宽泛。我认为并非如此。相反“民俗”和“民间文化”的研究对象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广。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民俗学研究的不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还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都是民俗学研究的对象。这样的看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文化多样性宣言》的精神并不矛盾。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25届总会上通过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的建议》所指的是“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在《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宣言》中采用了“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这一表述方式,和“民间创作”、“传统的民间文化”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吗,可以说内容是##一致的。这样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国传统的“民俗”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如果我们再来看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更能说明这一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提及口头及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认同感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它艺术。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联络和信息”。很明显这一定义包含了民间传承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一切民间文化或民俗文化,不同的是这种文化的创造者,也就是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主体上,比我们以往所说的“民”(主要指农民、市民)要广泛的多。